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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发布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公示—新闻—科学网

2026-08-30 04:07:06 本站
现予公示。教育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;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,部发布拟本科
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,同意

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。设置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,高等公示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,科学邮编:100816

传真:010-66020442

电子邮箱:ghsszc@moe.edu.cn

附件: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

序号

设置事项

所在省份

办学性质

1

设立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

黑龙江

公办

2

设立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

黑龙江

公办

3

设立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

江苏

公办

4

设立黄冈职业技术大学

湖北

公办

5

设立襄阳职业技术大学

湖北

公办

6

设立成都轻工职业技术大学

四川

公办

7

设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

四川

公办

8

设立昆明科技职业大学

云南

民办

9

赤峰学院更名赤峰大学

内蒙古

公办

10

绍兴文理学院更名绍兴大学

浙江

公办

11

湖州师范学院更名湖州师范大学

浙江

公办

12

闽江学院更名闽江大学

福建

公办

13

重庆三峡学院更名重庆三峡科技大学

重庆

公办

14

榆林学院更名榆林大学

陕西

公办


教育部发展规划司

2026年1月12日

 特别声明: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,请署名向我们反映。部发布拟本科期间,同意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设置真实性;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高等公示教育部发展规划司,学校新闻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科学“来源”,
教育部发布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公示

 

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教育公示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《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拟同意设置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等14所学校,请与我们接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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